商标专利

倒卖茅台就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杭州市江干区市监局辟谣:假新闻!

2022-04-29 12:16:19  来源:商标专利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2

近日,一则有关“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管局对二手销售贵州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经典装等高端白酒的查处”的报道视频引发网友关注。

报道称,2019年5月,杭州江干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王某开的钱江烟酒茶商贸进行检查时,在他店里发现标注五粮液、贵州茅台酒、国窖1573经典装标识品牌的酒,共计23瓶,这些酒全部没有进货凭证。

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表示:因为当时让他提供进货渠道,他提供不了,他说是零散人员,这样一瓶两瓶去卖给他的,拿着单独的酒去卖给他的,然后他就收购了,收购后卖掉赚点差价。

经过鉴定,王某销售的商品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共计货值金额为2888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持法人员开出罚单,没收商品,罚款7.5万元。

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表示:不是从正规厂家进过来的,没有经过授权,即使是真酒,从其他渠道进过来的,也可以判定为侵犯商标的,你要经过商标持有人同意授权,你从这里进来,在这里卖的,这才属于合法的。

据了解,之前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在 2018 年2月5日至3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流通领域“酒类回收”专项治理行动,立案查处了多宗酒类违法行为。

持法人员表示,目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绝无许可从事烟酒回收业务,因此市面上开展“酒类回收”的商铺都属于无证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经营。回收酒来源不明,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巨大隐患。

随后,不少网友对“卖二手真酒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说法产生质疑,有网友表示:这不就是卖二手货嘛?和闲鱼没差别吧?哪里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

杭州市江干区市监局辟谣:假新闻!

为证实这一消息的准确性,1月27日,有媒体致电杭州市江干区市监局求证此事。市监局工作人员表示,“该报道是假新闻”。

市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案发生于2019年12月,并非报道中所说的去年5月。“报道是把过去的案子翻出来,取了一部分。该报道也未经过市监局审核。”

而当事人王某销售的也并非真酒,经鉴定均为假酒。执法人员依法罚没了假酒并罚款。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报道中接受采访的市监局相关工作人员的表述确有不妥,特别是在法律用语上,可能引起误解。市监局已经在2019年做了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目前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和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对此事进行处理,之后会进行通报。

也就是说,引发热议的“卖二手真酒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卖的其实是假酒,而市监局当时在场的工作人员,确实有倒卖茅台就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说法,不过上级部门已对其进行了处理和纠正。

那么卖二手真酒是否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呢?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有上述法律条文可知,即使倒卖真酒也不符合以上六项,亦难谓符合第(七)项给商标权人造成其他损害。在“其他损害”没有明确列举的情况下,应该严格限制该解释,不能随便开罚,以免与社会常识不符。

在本案中,只要是真品,个人的茅台来源正规合法,无论是获赠还是二手销售,茅台的第一次出手都是有商标权出售的,权利已经用尽,无论经过多少手,都未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