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知识产权
扶持奖励申报登记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及个人: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知识产权水平,依据《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磐政〔2019〕88号)和《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磐政〔2016〕112号)文件精神,决定自即日起开始2020年度的知识产权扶持奖励申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扶政策
《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磐政〔2019〕88号)和《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磐政〔2016〕112号)。其中2020年取得的国内发明专利奖励将分三年发放,并在发放前进行有效性审核,相关专利已转让或失效的则不予发放;专利示范企业2020年的专利维持费与省里发明专利维持费补助有冲突的部分不予以重复补助。
二、受理地点
受理科室:磐安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磐安县安文街道月山路227号)。相关资料可以现场提交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联系电话:0579-84508192
三、受理时间
2021年1月18日-2021年2月28日,逾期不再办理。
四、登记对象
2020年取得以下专利、商标等符合知识产权奖扶项目的我县企业和磐安户籍个人:
1.新授权的国内外发明专利;
2.新认定的省、市级商标品牌示范企业;
3.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专利示范企业;
4.新取得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6.新获得 1000 万元以上专利或商标质押贷款;
7.经备案审核,首次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并通过第三方认证的企业;
8.省、市级专利示范企业2020年的专利维持费。
五、登记流程:
(一)申请表、身份证明(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
1.按要求规范填写《磐安县知识产权扶持奖励申请表》(一)或(二)并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则签名);
2.专利权人身份证明。专利权人为企业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专利权人为个人的,提供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权利人为2个以上的,原则上由第一权利人申领,并出具其他权利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领证明。(企业加盖公章,个人提供签名)
(二)登记材料提供(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
1.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外发明专利证书需提供原文件、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则签名),且需在翻译件上签字证明“中文翻译与外文一致”;
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文件,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清单及票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3.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商标证需提供原文件、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则签名),且需在翻译件上签字证明“中文翻译与外文一致”;
4.获得1000万元以上专利或商标质押贷款的企业需提供《借款合同》及质押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省、市级商标品牌示范企业、专利示范企业只需按规范填写申请表,以上级下发的认定文件为准;
6.专利示范企业专利维持费补助需提供专利清单、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专利年费缴纳票据(票据上需注明缴费年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7.账号、户名等须认真核对准确无误,书写工整清楚,印章清晰。
附件:磐安县知识产权扶持奖励申请表
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