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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实现“双碳”目标CQC在行动

2022-05-03 11:35:10  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认证资讯领域原创作者:薛薇 白微  浏览:15

4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以视频方式出席领导人气候峰会,并发表题为《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指出中华文明历来崇尚天人合一、道法自然,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国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发展道路。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中国承诺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远远短于发达国家所用的时间,需要中方付出艰苦努力。这意味着中国已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将坚定不移地兑现承诺。

《质量与认证》5月刊关注栏目聚焦“碳达峰、碳中和”,今天为大家带来《助力实现“双碳”目标CQC在行动》。

助力实现“双碳”目标CQC在行动

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可以提供国际和国内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碳交易机制核查、航空与航海碳排放核查、林业与海洋碳汇核查、节能低碳改进服务、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产品碳足迹评审、气候金融、适应气候变化、“碳中和、碳达峰”相关认证等领域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并通过开展技术研究为国家和地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20年9月22日召开的联合国大会上表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2020年12月12日召开的气候雄心峰会上进一步宣布提升国家自主贡献的一系列新举措。在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为2021年8项重点任务之一。

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CQC不但能够提供“碳中和、碳达峰”相关业务的第三方技术服务,还通过开展技术研究为国家和地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CQC先后承担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科技部等国家主管部门,世界银行、联合国发展计划署等国际组织,以及部分省(区、市)主管部门委托的研究项目,部分研究成果已经转化成全国以及试点地区的碳交易政策指导性文件、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排放数据MRV (Monitoring, Reporting, Verification,即国际社会通行的碳排放“可监测、可报告、可核查”原则)技术能力在全国处领先地位,是“碳达峰、碳中和”标准的主要引领者。

碳达峰、碳中和相关业务介绍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1年发布了《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北京市、广东省、深圳市、天津市、重庆市、上海市及湖北省纳入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2015年发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自2016年国家碳交易主管部门开始部署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开展准备工作以来,CQC获得了全国近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核查机构资质,为数千家重点排放单位提供了第三方核查服务。

在国际碳核查资质方面,CQC于2017年8月获得EU-ETS航空领域的核查资质,并对中国国际航空、中国南方航空等多家航空企业实施了核查。2019年起,国际民航组织要求纳入国际航空碳抵消和减排计划(CORSIA)的国际航班都应监测、报告并核查其碳排放量。CQC成为国内首批获得航空排放核查机构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在国际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为应对并减缓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为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京都议定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求发达国家缔约方遵守减排目标。CQC于2009年3月获得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组织(UNFCCC)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CDM-EB)批准的指定经营实体(DOE)资质,被准予在能源、工业等15个领域开展CDM项目审定与核查工作。截至目前,CQC已成功注册及签发300余个项目。

CQC清洁发展机制(CDM)指定经营实体(DOE)资质

经核证的碳减排量标准(VCS)是世界上使用广泛的自愿温室气体减排标准。CQC于2012年获得核证碳标准(VCS)核查机构资质,并于2018年获得气候、社区及生物多样性标准(CCB)核查机构资质,可向VERRA(VCS及CCB管理机构)申请核发减排额度。2021年初,CQC完成了国内首个符合核证碳标准(VCS)和气候社区生物多样性标准(CCB)的红树林碳汇项目注册和签发。

国内应对气候变化可以追溯到2006年发布的“十一五”规划纲要,该规划明确“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出中国要在五年内单位GDP能耗下降20%。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中国自愿碳减排交易的开始;2013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准CQC备案成为我国首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项目(CCER)审定与核证机构,自获得资质以来,CQC已成功备案及签发200余个项目。

工业节能诊断、能源审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节能法规和标准,对能源使用的物理过程和财务过程进行检测、核查、分析和评价的活动。可为政府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持续发展经济,保护环境,提供真实可靠的决策依据,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

在能效监测服务方面,CQC 建立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组织温室气体管控在线网络平台。该平台旨在为客户完成温室气体数据监测与报送、温室气体数据计算与分析提供更加有效的途径,也是CQC 为搭建低碳与节能综合在线管理平台所做的重点工作之一。

在节能技改财政奖励项目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方面,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1 年发布了《关于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目录(第一批)的公告》([2011]66 号),授权CQC对节能技改项目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等独立开展审核工作。CQC已审核节能技改项目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共计1500 余项。

在地区层面,CQC先后承担了湖北省、广东省、新疆自治区、湖南省、浙江省等省、市、县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提升了各省市机构编制清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碳排放统计与核算等相关工作的能力建设,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对省级清单编制的各项要求,协助各省市通过国家对省级清单编制的审查验收。

在组织层面,ISO 14064-1标准是组织层面核算和报告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标准。为提高企业发布温室气体报告的公信力和可信度,CQC可提供ISO 14064-1企业级温室气体清单核查服务。

在产品层面,碳足迹是指产品或服务在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释放的温室气体总量。国际市场对产品碳足迹的认知度不断增强,CQC可提供符合国际和国家标准的产品碳足迹评审服务,帮助客户适应政府管理和市场需求,提升品牌形象,实现持续增益。

CQC可提供碳排放战略规划咨询服务,基于企业碳排放数据,分析其碳排放特征,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不同情景下的碳达峰量化目标,根据企业实际,制定不同应用阶段碳足迹管理计划,提出碳达峰量化工作方案,通过不同应用周期的评价,检视并修正工作方案,分阶段、分步骤通过自主减排和抵消,实现碳中和。为客户制定可量化的目标和明确的方案,帮助客户改进工艺、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实现科学的碳排放自管控,降低客户的资源能源消耗和环境风险,帮助客户完善碳披露报告,体现社会责任。

气候债券标准(CBS)由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开发,是国际上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判断发行债券所具有的应对气候变化属性的最常用绿色金融工具之一。CQC于2017年12月成为气候债券标准委员会授权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可帮助发行人提供气候债券发行前认证核查和发行后持续信息披露核查等专业服务,为绿色金融提供专业支持。

工作前景展望

CQC可以为国家和地方碳达峰数据质量提升与保障、路径研究、实施方案制定提供技术服务,同时基于不同对象的碳中和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方案制定、核查及质量保障服务,用节能、降碳、环保、绿色等技术手段,认证、核查等工具,多层次、多领域、多维度量身定制碳达峰、碳中和整体解决方案。

随着我国双碳工作的推进开展和不断深入,CQC愿意承担更多双碳工作,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提供技术支撑和数据质量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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