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类型:
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代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相关业务,或者以专利代理机构的名义招揽业务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2.0090万元,罚款2.009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经查,自2019年3月至2019年7月,当事人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共计代理88件专利申请,其中发明专利26件,实用新型专利47件,外观设计专利15件。
当事人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收取专利代理费用共计207545元,扣除相关成本及税费,违法所得为20090元。(平均每件才228.29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