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近期全国各地发布的可申报项目,最高资助资金达2000万元。不想错过所有的项目申报,赶快来看看这份最新的项目申报简讯汇总表吧!
广东省
项目名字 |
广东省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7-09/08-20 |
支持方式 |
——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
申报主体 |
广东省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
项目名字 |
广东省关于做好2021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入库评审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7-14/08-30 |
支持方式 |
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1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20万元。 |
申报主体 |
对2020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包含各种所有制“新升规”工业企业,下同),以及2019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20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给予奖励。 |
佛山市
项目名字 |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7-08/08-12 |
支持方式 |
对获批建设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一次性资助20万元。 |
申报主体 |
一、企业类工程中心:在佛山市内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
项目名字 |
关于申报2021年佛山市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7-09/08-01 |
支持方式 |
对著作权人在2020年7月—2021年6月进行的作品著作权登记进行资助,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政府资助标准为每件250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政府资助标准为每件500元。 资助的作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
申报主体 |
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申请人必须取得作品著作权登记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项目名字 |
顺德区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北滘镇促进重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扶持资金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7-12/07-31 |
支持方式 |
(一)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5亿元(含5亿元)以上、50亿元(不含50亿元)以下的,按上衣年度研发费用的0.5%给予补助。 |
申报主体 |
在北滘辖区内注册、经营、纳税且已开展研发活动并具有自主研发费用投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项目名字 |
佛山市高明区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社会领域科技攻关专项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7-12/07-23 |
支持方式 |
专题一:绿色低碳与污染治理 项目2: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最大资助强度:80万元/项。 |
申报主体 |
在佛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满一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项目名字 |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南海区电竞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2021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7-12/07-31 |
支持方式 |
第一项建设电竞产业园区 第四项电竞场馆建设及运营补助 |
申报主体 |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关系均在南海区内,从事产业园区建设运营、电竞游戏开发、电竞俱乐部、电竞场馆、赛事运营、软硬件研发与销售、媒体、电竞教育与培训等电竞相关业务的企业和其他各类机构,且企业、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社会信用良好。 |
项目名字 |
关于促进南海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实施细则2021年度(第一批)申报指南 |
申报时间 |
07-13/07-31 |
支持方式 |
第一项重点企业(产业载体)奖励类 |
申报主体 |
文化旅游体育企业(机构)的工商登记(民政登记)、税务登记、统计关系均在南海区内 |
项目名字 |
关于开展2021年度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纵向协同专项)三水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7-12/08-13 |
支持方式 |
(一)经评审入选的科技创新团队将获得市财政专项经费资助,每个给予200—2000万元。科学家团队给予1000—2000万元,领军人才团队给予500—1000万元,青年拔尖人才团队给予200—500万元。资助金额参考团队申请金额确定,不高于获评档次的最高额度。 |
申报主体 |
(一)申报团队要求:团队由1名带头人外加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组成,科学家团队带头人年龄可适当放宽至最高不超过75岁,且团队核心成员平均年龄放宽至不超过55岁;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60岁,且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50岁;青年拔尖人才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岁,且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40岁。 (二)承载单位要求:在三水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登记注册日至本申报截止之日不超过3年(即登记注册日期须在2018年1月1日以后,以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日期为准)。 |
项目名字 |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关于组织申请2021年融资租赁业扶持资金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7-13/07-30 |
支持方式 |
对新设立或新迁入佛山市的金融租赁公司,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00万元。对新设立或新迁入佛山市的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以上、不满5亿元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万元;注册资本5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0万元。存量融资租赁企业增资扩股符合相应扶持条件的,可参照上述标准并按不重复奖励原则予以扶持。 |
申报主体 |
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融资租赁企业。 |
项目名字 |
佛山市关于开展2021年度企业上市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7-14/07-30 |
支持方式 |
(一)股份制改造。 |
申报主体 |
(一)本办法扶持的企业,是指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 |
东莞市
项目名字 |
东莞市关于受理2021年第一批企业专利维权援助项目资助申报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7-09/07-23 |
支持方式 |
对本市企业为维护自身专利权益,主动提起或被动应对的国内外专利诉讼,并获得胜诉,每件给予资助不超过1万元,每个单位每年资助不超过10万元。 |
申报主体 |
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在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国内外人民法院一审知识产权诉讼案件获得胜诉,近两年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
项目名字 |
东莞市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入库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7-06/07-26 |
支持方式 |
(一)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50万元/项) |
申报主体 |
在我市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农业企业、农业园区等单位,同时要求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发能力及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知识产权和财务管理制度。 |
项目名字 |
关于《东莞松山湖促进源头创新实施办法》等五份科技政策2021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东莞松山湖促进源头创新) |
申报时间 |
07-08/12-31 |
支持方式 |
(一)国际重大科技项目配套支持 |
申报主体 |
(一)国际重大科技项目配套支持、(三)国际高水平源头创新成果奖励:在松山湖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纳入松山湖财政的高校、科研机构(含“新型研发机构”)和企业。 (二)企业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补助:在松山湖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纳入松山湖财政的企业。 |
项目名字 |
关于《东莞松山湖促进源头创新实施办法》等五份科技政策2021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东莞松山湖支持技术研发) |
申报时间 |
07-08/12-31 |
支持方式 |
(一)企业研发投入补助 |
申报主体 |
(一)企业研发投入补助:在松山湖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纳入松山湖财政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
项目名字 |
关于《东莞松山湖促进源头创新实施办法》等五份科技政策2021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东莞松山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
申报时间 |
07-08/12-31 |
支持方式 |
(一)技术转让、许可及开发合同补助 |
申报主体 |
(一)技术转让、许可及开发合同补助: 在松山湖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纳入松山湖财政的企业。 (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及服务奖励 2.技术合同登记服务机构奖励:拥有技术合同登记点资质的高校、科研机构(含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在松山湖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纳入松山湖财政。 3.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服务奖励:经松山湖科技教育局备案的,在松山湖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纳入松山湖财政的高校、科研机构(含“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 (三)技术转移人才奖励: 在松山湖单位任职,或在松山湖开展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活动的个人。 |
项目名字 |
关于《东莞松山湖促进源头创新实施办法》等五份科技政策2021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 |
申报时间 |
07-08/12-31 |
支持方式 |
(一)创新型企业扶持奖励 |
申报主体 |
(一)创新型企业扶持奖励: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 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之间被认定为市级孵化器、省级孵化器、国家级孵化器,未获得过松山湖财政同类别资助(奖励)的孵化器。 |
项目名字 |
关于《东莞松山湖促进源头创新实施办法》等五份科技政策2021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 |
申报时间 |
07-08/12-31 |
支持方式 |
(一)高水平科技交流活动补贴 |
申报主体 |
(一)高水平科技交流活动补贴、(二)创新创业活动补贴:在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含“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和科技社团。 (三)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参会补贴:须在松山湖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纳入松山湖财政的高校、科研机构(含“新型研发机构”)。 (四)科技教育基地奖励:须在松山湖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纳入松山湖财政的高校、科研机构(含“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和科技社团。 (五)科技副校长工作补贴:松山湖所辖中小学。科技副校长由高层次科技人才担任,且受聘前在松山湖单位全职或兼职开展科技工作1年以上。 (六)科学技术奖获奖对象奖励: |
项目名字 |
关于开展松山湖特色载体项目申报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7-09/12-31 |
支持方式 |
一、支持特色载体高质量发展 |
申报主体 |
(一)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注册在松山湖高新区的,依托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创新主体主导建设的,聚焦松山湖高新区产业方向,聚集各类服务资源要素,面向创业企业和团队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以培育专业化高质量中小企业为核心的具有孵化功能的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市级以上(含市级)相关部门认定或备案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新型研发机构、大学科技园、低成本创业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以及经管委会批复成立的特色产业载体。 (二)企业:注册在松山湖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内,且不属于集群注册企业,商事主体、税务登记关系均在松山湖的科技型企业。 |
项目名字 |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万江街道扶持产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7-13/07-23 |
支持方式 |
(一)设立智能制造产业宣传推广补贴。市级展会的宣传推广补贴单笔不超过1万元,省级及以上展会的宣传推广补贴单笔不超过2万元,国际展会的宣传推广补贴单笔不超过3万元。同一企业每个级别每年只补贴一次。 |
申报主体 |
在万江街道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万江街道依法纳税,纳税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不需评定除外)且2020年度纳税总额(不含免抵退部分)不少于10万元的企业 |
项目名字 |
2021年企石镇第二批人才公寓租赁申请 |
申报时间 |
07-15/08-15 |
支持方式 |
房源位于企石镇湖滨南路润石柏宁花园内34号楼,精装交付(不配备家私家电)。人才公寓A户型121.24平方米,租金为1688元/月;B户型64.71平方米,租金为901元/月。(不含物业管理费,租金实行定期动态调整,原则上三年调整一次)。 |
申报主体 |
未享受省、市、镇同类型购房、租房优惠政策、户籍或人事档案在东莞市且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与本镇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 |
珠海市
项目名字 |
关于开展珠海市2022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7-13/07-29 |
支持方式 |
——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装备售价(总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的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900万元/套,单台装备、单批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台(批)。 |
申报主体 |
在珠海市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
项目名字 |
关于开展2021年珠海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7-14/07-28 |
支持方式 |
对审定合格的示范平台授予“珠海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牌匾,择优推荐申请省、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
申报主体 |
在我市由法人单位建设运营,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检测、人才培训、创业创新、市场管理、法律财税、融资担保等公共服务,管理规范、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机构。 |
项目名字 |
关于申请认定2021年珠海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的通告 |
申报时间 |
07-14/07-30 |
支持方式 |
被认定为工作室、工作站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技师工作站,并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资助。资助金分5年期发放,首期分别发放30万元、10万元,每年经年度评估达标的发放5万元。 |
申报主体 |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指技能大师依托本市企业、职业(技工)院校、在珠高校、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配备技术技能骨干组建的,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攻关创新等工作的场所。 (二)技师工作站,指以本市企业、职业(技工)院校为主要载体,以企业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为团队组建的,开展技能人才培养、技术攻关创新等工作的平台,以及开展职业培训、教师实践、研修的基地。 |
项目名字 |
关于印发珠海市2021年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稳增长项目第一期)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7-12/07-23 |
支持方式 |
(一)支持企业申请海关AEO高级认证。对被海关认定为AEO高级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
申报主体 |
依法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资格的企业。 |
中山市
项目名字 |
关于开展2021年中山市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专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7-06/07-20 |
支持方式 |
(一)营业收入突破专项。 |
申报主体 |
2021年认定的中山市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 |
项目名字 |
关于征集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入库项目的通知 |
申报时间 |
07-13/08-30 |
支持方式 |
专题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申报主体 |
专题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我市注册企事业单位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管理架构和议事议程,配备5名以上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联合申报的,第一项目申报单位为我市注册企事业单位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 专题二: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我市注册企事业单位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联合申报的,第一项目申报单位为我市注册企事业单位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 专题三: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专题四: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我市注册的国家或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广东省或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通过贯标认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 专题五: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为我市举办的市级以上专业展会上进行驻场维权的相关行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专题六:重点市场知识产权保护项目:我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市场主办方。 专题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项目:我市可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专题八:高校知识产权培训课程项目: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高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