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浙江省专利代理信用初步评价等级(第一期)的通知
全省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专利代理行业信用管理办法》(浙市监知〔2020〕17号)要求,浙江省专利代理人协会信用评价专业委员会依据《专利代理信用评价规范》(TZPAA 001- 2021)团体标准对全省255家专利代理机构和1293位专利代理师开展第一期专利代理信用评价工作,现将初步评价等级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附件2),本次公示截止至2021年8月10日,公示期后将正式公布信用评价等级。如对初评等级有异议,由所属代理机构在公示期内统一向秘书处反馈。
附件1.浙江省专利代理机构信用初步评价等级(第一期)公示
附件2.浙江省专利代理师信用初步评价等级(第一期)公示
浙江省专利代理人协会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