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利

西安市雁塔区关于开展2020年度雁塔区专利奖励与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2-05-06 11:27:28  来源:商标专利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0

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西安市雁塔区知识产权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雁塔区专利奖励与资助工作的通知

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提升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依据《雁塔区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试行)》(雁科发〔2017〕7号)(以下称《办法》),现开展2020年度雁塔区专利奖励和资助工作,企业可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1、2020年前在雁塔区注册登记,且税务、统计关系目前在雁塔区的企业;

2、申请对象无不良记录和违法行为;

二、奖励内容

1、根据《办法》资助项目,雁塔区2020年度资助项目包括:发明专利授权资助、专利奖奖励、贯标资助、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孵化机构奖励、专利保护资助、专利信息利用、专利质押融资。

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要求,此次专利奖励和资助工作取消《办法》中当年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有效发明专利维持的奖励和资助。

三、材料要求

1、授权专利资助申报材料:

(1)《雁塔区授权专利资助申请表》;

(2)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资助申报材料:

(1)《雁塔区专利资助申报表》;

(2)申请专利信息利用资助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等。

(3)申请专利质押融资资助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利质押融资贷款申请材料、偿还本息证明材料等。

3、申请奖励申报材料:

(1)《雁塔区专利奖励申报表》;

(2)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省级专利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提交《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列入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认定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孵化机构申请奖励的,需提供注册企业名单、企业发明专利名单汇总、众创空间或孵化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7)申请专利保护奖励的,需提供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送要求:

(1)各单位所有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按顺序装订,一式两份报送。报送资料时需同时附单位银行开户信息一份。

相关申报资料表格请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2)申报时间及受理部门

申报时间:2021年10月20日下午17时前

申报部门: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监督科,联系人:王文瑞,电话:88236477.

四、条件审核

1、企业必须在申报时间内报送申请资料;

2、我局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雁塔区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资料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整理汇总,商区级有关部门共同审定。

附件1.雁塔区授权专利资助申请表

附件2.雁塔区专利资助申请表

附件3.雁塔区专利奖励申请表

附件4.政策条款摘录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