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西安市雁塔区知识产权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雁塔区专利奖励与资助工作的通知
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提升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依据《雁塔区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试行)》(雁科发〔2017〕7号)(以下称《办法》),现开展2020年度雁塔区专利奖励和资助工作,企业可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1、2020年前在雁塔区注册登记,且税务、统计关系目前在雁塔区的企业;
2、申请对象无不良记录和违法行为;
二、奖励内容
1、根据《办法》资助项目,雁塔区2020年度资助项目包括:发明专利授权资助、专利奖奖励、贯标资助、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孵化机构奖励、专利保护资助、专利信息利用、专利质押融资。
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要求,此次专利奖励和资助工作取消《办法》中当年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有效发明专利维持的奖励和资助。
三、材料要求
1、授权专利资助申报材料:
(1)《雁塔区授权专利资助申请表》;
(2)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资助申报材料:
(1)《雁塔区专利资助申报表》;
(2)申请专利信息利用资助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等。
(3)申请专利质押融资资助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利质押融资贷款申请材料、偿还本息证明材料等。
3、申请奖励申报材料:
(1)《雁塔区专利奖励申报表》;
(2)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省级专利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提交《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列入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认定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孵化机构申请奖励的,需提供注册企业名单、企业发明专利名单汇总、众创空间或孵化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7)申请专利保护奖励的,需提供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送要求:
(1)各单位所有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按顺序装订,一式两份报送。报送资料时需同时附单位银行开户信息一份。
相关申报资料表格请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2)申报时间及受理部门
申报时间:2021年10月20日下午17时前
申报部门: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监督科,联系人:王文瑞,电话:88236477.
四、条件审核
1、企业必须在申报时间内报送申请资料;
2、我局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雁塔区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资料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整理汇总,商区级有关部门共同审定。
附件1.雁塔区授权专利资助申请表
附件2.雁塔区专利资助申请表
附件3.雁塔区专利奖励申请表
附件4.政策条款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