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促进消费品工业发展奖励的通知(产业链重构奖励) |
申报时间 |
2021-11-01/2021-11-05 |
支持方式 |
对2020年采购替代生产物资金额1亿元以上的,按采购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 对生产汽车、电子终端消费品的企业,2020年采购替代生产物资金额2亿元以上的,按采购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300万元。 备注: 1、2019 年进口额:2019 年进口额 2 亿元以上是指消费品工业企业 2019 年在中国海关直接申报的原材料、设备等进口货物总值人民币 2 亿元以上。 2、生产汽车、电子终端消费品企业认定:以企业提供在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打印的“101-1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中主要业务活动为准。 |
申报主体 |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 |
广州市黄埔区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促进消费品工业发展奖励的通知(产业链重构奖励)
2022-05-06 11:27:28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