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经济新闻》11月15日报导,日本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因认定厦门法拉电子生产的薄膜电容器涉及侵权,日前已向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告,要求法拉电子停止该产品的制造和销售,并求偿人民币 3500 万元。
当日晚间,法拉电子发布公告称,法拉电子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文件。
松下电器在诉状中说,松下电器于中国拥有第 200380101061.7 号发明专利的专利权,认为被告的法拉电子未经许可,就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C36 干式直流滤波电容器」,侵害其专利权。
松下电器要求法拉电子立即停止侵害第 200380101061.7 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同时也要求另一被告的深港法科技 (深圳) 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第 200380101061.7 号发明专利的行为,包括停止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
在求偿金额方面,松下电器向法拉电子求偿经济损失人民币 3500 万元,并要求法拉电子承担松下电器维权的合理支出人民币 50 万元。
据其官网资料显示,法拉电子是一家专业从事薄膜电容器和薄膜电容器用金属化膜制造与研发的上市公司,年产 45 亿只薄膜电容器及 4500 吨金属化膜。该公司主要为各类整机客户如照明、通讯、家电、工业控制、新能源汽车等提供薄膜电容器"一站式"解决方案。
据公司财报显示,法拉电子是国内专业从事国内薄膜电容器研发生产的企业之一,连续 33 届进入中国电子元件百强,薄膜电容器规模位列中国第一、全球第三。法拉电子于 2002 年 12 月 10 日正式登陆上交所主板市场,上市当年公司营收 2.46 亿。
针对本次专利纠纷的影响,法拉电子表示,本次诉讼案件不影响法拉电子日常生产经营。法拉电子已聘请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团队应诉,法拉电子和律师团队认为涉诉产品不侵犯涉案专利。
专利权是拥有创新实力的一个重要证明,也是赢得市场竞争胜利的重要保障。随着市场经济的急速发展,围绕专利而发生的战争就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一个常态。
尤其是科技型企业,在注重研发工作之时要更加注重专利的布局工作。在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前提下,积极维护自身的权益。对于侵犯我们知识产权的行为,我们一定要全力打击。面对专利侵权等纠纷案件的情况下,我们也希望中国商家能在有理的情况下,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