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通知,对商用电磁灶产品节能认证执行新版规则及标准要求、接线端子排安全认证规则修订、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安全认证规则进行修订。
详情如下:
关于商用电磁灶产品节能认证执行新版规则及标准要求的公告
各相关企业:
GB 40876-2021《商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21年10月11日发布,并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CQC近期对CQC31-448184-2011《商用电磁灶节能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规则编号为CQC31-448184-2021.现将商用电磁灶产品节能认证修订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涉及的产品类别
701324商用电磁灶
二、 规则修订主要内容
1、 依据认证标准修订认证范围;
2、 认证依据标准由SB/T 10548-2009变更为GB 40876-2021.
三、 执行新版规则及标准的要求
1、 自2021年 12月 6日 起至2022年11月1日,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旧版标准申请认证。
2、 自2022年11月1日起,我中心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3、 获证后的跟踪检查依据有效证书所列规则及标准版本进行。
4、 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最迟于标准实施日期后第一次跟踪检查结束前,向我中心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按新版标准实施的检测,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5、 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3年11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中心将予以暂停;2024年2月1日后仍未完成转换的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我中心将予以撤销。
四、 咨询联系方式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CQC产品认证二部开始受理新版标准的认证申请,企业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产品认证二部工程师联络:
1、 广东(深圳)、广西、海南地区:周曦南 010-83886337
2、 浙江、江苏、上海、安徽和江西地区:彭小辉 010-83886342
3、 除上述区域外和境外地区:袁雅青 010-83886321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1年11月29日
关于接线端子排安全认证规则修订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简称CQC)近期对CQC11-462123-2017《接线端子排安全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规则为CQC11-462123-2021《接线端子排安全认证规则》,涉及业务小类号:012009.现将接线端子排执行新版规则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规则主要变化
1. 认证依据标准由 IEC 60947-7-4:2013改为GB/T 14048.22 -2017;
2. 增加证书有效期为10年,并增加复审要求;
3. 修改工厂检查人日数为1人日;
4. 认证标志修改为“CQC基本认证标志”;
5. 修订了附件2中例行检验项目。
二、 执行新版认证规则要求
1. 自2021年10月1日起,申请人可按照新版规则申请认证,认证机构将采用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认证证书;
2. 对于已经获得旧版规则认证证书的产品,其证书转换工作采取自然过渡的方式,申请人可结合产品变更等完成证书转换。
3. 企业可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产品认证五部工程师联系。
联系电话:010-83886511.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1年9月1日
关于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安全认证规则修订的通知
相关企业:
GB/T 15576-2020《低压成套无功功率补偿装置》、GB/T 7251.8-2020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8部分:智能型成套设备通用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20年11月19日发布,于2021年6月1日实施,替代GB/T 15576-2008、GB/T 7251.8-2005(以下简称“旧版标准”)。为此,我中心修订了CQC11-462176-2018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安全认证规则》 ,现将相关产品自愿认证执行新版标准及规则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涉及产品认证业务类别:020036.
一、 实施规则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 7.3.1 认证依据标准由“GB/T 15576-2008”和“GB/T 7251.8-2005”修改为“GB/T 15576-2020”和“GB/T 7251.8-2020”;
2. 修改“附件3 检测项目、样品规格和数量”中“6 低压成套无功功率补偿装置”的“检验项目”;修改“附件5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工厂质量检测控制要求”中“表6 低压成套无功功率补偿装置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和“表7 智能型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产品工厂质量控制补充检测要求(依据标准GB/T 7251.8-2020)”中的试验项目和更新标准条款。
二、 执行新版标准及规则的要求
1. 自2021年9月1日起,我中心可采用新版标准及规则进行受理认证申请。
2. 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2021年9月1日起我中心可开展相关证书的标准换版工作;原则上,应于2022年6月1日前完成新旧版证书的转换工作,逾期未完成标准换版的证书,将暂停相应证书;截止2022年9月1日仍未完成标准换版的证书,我中心将撤销相关证书。
三、 业务联系方式
2021年9月1日,CQC产品五部将按新版标准和修订后的规则受理认证申请,企业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产品五部工程师联络,联系电话010-83886564.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