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秋冬季以来,全国重污染天气增多,各省市积极谋划主动作为,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响应文件。
刚步入12月,就有5省13市及区域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预警
1、河北省
唐山
工业源减排措施:
1.钢铁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措施执行。
2.焦化企业。A级企业自主减排,B级企业执行37小时出焦时间,C级、D级企业执行48小时出焦时间;禁止湿熄焦作业。
4.铸造、水泥粉磨站、水泥制品、矿渣粉、耐火材料、独立石灰窑、陶瓷(不含电窑)、页岩砖等行业绩效评价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自主减排,B级及以下和非引领性的企业实施生产调控。
5.独立轧钢。实施生产调控。
邯郸
河北省邯郸市将自12月3日16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在确保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新增企业、重点行业级别及措施调整企业按照报批版减排清单措施执行;钢铁、焦化、铸造用生铁和省厅降级企业按照调整后减排清单措施执行,其中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和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供暖期间减排措施执行。
石家庄
12月4日至6日早上,我省高空转为脊区控制,可能导致我省中南部和东部地区出现一次轻度至中度污染过程。为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我市定于2021年12月3日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1.工业企业管控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依据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除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外),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鼓励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内工业企业合理调整检修计划,尽可能在预警应急响应期间进行检修,降低污染物排放。
邢台
自2021年12月3日16时启动Ⅱ级(橙色)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邢台市2021-2022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报审版)》Ⅱ级(橙色)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要求,严格落实到位;未纳入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的涉气企业在Ⅱ级(橙色)应急响应期间执行停产措施。鼓励企业自主减排,严防“一刀切”。
沧州市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2月3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具体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1.工业企业管控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业企业严格落实橙色预警减排措施。
保定市
据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消息:12月4日至6日,我省高空转为脊区控制,风力转弱,大气扩散条件逐渐转差,可能出现一次轻度至中度污染过程。为减轻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经保定市政府批准,该市于12月4日8: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山东省
临沂市
2021年12月2日10:00临沂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经开区于12月2日18: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临港区、郯城县、兰陵县、沂水县、沂南县、平邑县、费县、蒙阴县、莒南县、临沭县于12月3日10: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1.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物流等企业最大限度减少运输量,降低排放量。
2.强制性减排措施
工业源按照最新修订的工业源减排清单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未纳入清单的企业按照清单内同类型同行业企业减排措施执行。
德阳市
根据《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的函》(川污防攻坚办〔2021〕36号)和空气质量预报,从12月3日起,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德阳市将出现一次污染过程。
3、山西省
运城市
自12月3日起,运城市气压场减弱,受逆温、静稳及气流辐合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达到橙色预警水平。自2021年12月3日16时在全市范围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等级管控,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钢铁企业:建龙钢铁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40炉,停产1台烧结机。宏达钢铁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30炉,100㎡烧结机停产,450m高炉停产。高义钢铁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30炉,1#180㎡烧结机停产,2#1380m炼铁高炉停机检修,120 万吨酸性球团停产。华鑫源钢铁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6炉,2#90㎡烧结机停产,1#450m高炉停产。铭福钢铁每座转炉日出钢数不大于26炉,220㎡烧结机限产50%,1#450m高炉停产。东方资源每座高炉日产量不大于250吨,3#40㎡烧结机停产。宇丰冶炼烧结机实施生产调控,450m高炉停产。翔天钢铁停产。千社铸造停产。明迈特限产50%,停产五台矿热炉。
4、四川省
宜宾市
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立即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于12月2日17时执行宜宾市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应急响应。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督导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工业企业按照减排比例和减排措施采取限产、停产和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执法检查。
达州市
经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联合会商,12月3日起,我市污染气象条件逐渐转差,将出现一次区域性污染过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通川区、达川区、大竹县、达州高新区12月3日1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级别为III级。万源市、宣汉县、渠县、开江县组织研究各地实际情况后,自行决定是否启动预警。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奎-独-乌”区域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预测和专家会商结果,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1年12月3日20时启动“奎-独-乌”区域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黄色预警应急响应(Ⅲ级响应)措施为:
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
昌吉州
自2021年12月1日10时,昌吉市、阜康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吉木萨尔县、昌吉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应急响应。响应措施有:
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减排措施
1.在保障县市、园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前提下:涉气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昌吉州2021-2022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采取停产、限排、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季节性停产等减排措施,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或者停止运输。对于不能24小时内完全停产的工序,应在采暖季期间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应急响应措施能有效落实。
重污染天气是影响群众环境获得感的主要因素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的目标任务之一是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对违法企业严格监管、敢于亮剑,夯实企业治污责任。各工业企业要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各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为改善空气质量尽到自己的责任,让人民群众安心享受蓝天白云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