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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专利运营和保护试点基地的通知

2022-05-08 12:12:54  来源:中国专利保护协会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5

关于申报专利运营和保护试点基地的通知

为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相关工作部署及要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作用,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中国专利保护协会和中国医学装备协会拟共同开展第一批专利运营和保护试点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建设目的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与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发挥各自的行业优势,重点面向医学装备领域建设一批专利试点基地。通过基地的建设,盘活医学装备领域的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已有专利,构建完善的专利运营链条,建设有效的专利保护机制,形成相对成熟的医学装备创新平台,促进专利成果转化为市场产品,形成示范效应,进一步激发一线人员的创新创造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医学装备领域创新活力,推动医学装备技术新突破,实现医学装备创新发展。

申报主体

第一批试点基地申报面向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的科室、实验室(研究室)等,申报主体为其所在单位,具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报主体应为中国专利保护协会或中国医学装备协会会员,有较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2.申报基地的科室、实验室等应具有较高的技术研发能力,其工作人员作为发明人的累计有效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10件以上(含10件),临床重点学科或承担过防疫抗疫等重大任务的优先考虑。

3.申报基地的科室、实验室等的负责人或发明人应有丰富的研发或成果转化经验,具有较强的专利运营和保护意识。

4.所重点依托专利权利稳定、无争议,具有转化前景,有较重要的临床价值、有国外申请或授权的优先。

试点工作内容

(一)专利运营

1.完善专利布局

针对基地人员情况,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人员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能力;开展专利导航,促进技术创新;加强专利挖掘,完善专利布局;对基地知识产权情况,包括专利、商业秘密等,进行分析梳理,做好专利运营基础工作。

2.促进专利运营

帮助基地拥有的知识产权进行价值分析,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于高价值专利,对接国家有关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做好转移工作,或对接投资机构、孵化机构、协会基金进行孵化;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利,申报国家奖励;推荐转化成功的专利产品参加优秀国产医疗设备产品目录遴选,或参加国家创新科技成果、高新技术相关展览展示。

3.加大支持力度

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与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将协调基地所在省市知识产权、卫生健康部门,为基地专利转化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专利保护

1.风险防范

为基地制订专利保护方案,及时发现和监控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情况,避免或降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风险。

2.咨询调解

对基地遇到的知识产权纠纷,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可组织专业调解员团队,为基地开展咨询调解服务。

3.法律服务

对基地可能遇到的法律诉讼,可由协会专家提供基本的法律服务或应诉指引,以供试点基地更妥善的处理诉讼事务。

申报流程

(一)填写申报表

申报主体应填写专利运营和保护试点基地申报表。

(二)报送申报材料

请将单位盖章的申报表原件寄送至中国专利保护协会或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同时将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中国专利保护协会或中国医学装备协会。

(三)评审确定

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与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共同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确定为第一批专利运营和保护试点基地,由中国专利保护协会和中国医学装备协会联合授予“医学装备专利运营和保护试点基地”铜牌(有效期:三年)。

基地的评审确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

2.同一申报主体申报的科室不超过2个;

3.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1月20日前报送至以下联系人。逾期报送或报送材料不完备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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