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2022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
申报时间
01-01/04-30
支持方式
支持制造业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每年评选不多于 30 个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单个项目最高按项目计划投入总额的 30%给予扶持,最高扶持 300 万元。
扶持资金分两次拨付,项目计划下达后拨付 30%,项目通过整体验收后拨付剩余 70%。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进度检查,对未通过进度检查的项目,全额追回第一次拨付的扶持资金。
对入选省级及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的佛山本地项目,按市级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予以扶持,单个项目各级扶持资金总额最高为该项目投入总额的 50%。
申报主体
(一)应用标杆由制造业企业牵头联合工业互联网供应商申报。
(二)标杆由制造业企业牵头联合电信运营商、工业互联网供应商组织申报。
(三)制造业企业(项目牵头单位):在佛山市内依法设立满1 年或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良好的制造业企业;企业数字化改革规划清晰并具备良好的自动化、信息化基础;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广东“网站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息;在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验收项目;申报 5G 标杆的制造业企业原则上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 10 亿。
(四)工业互联网供应商、通信运营商:包括工业互联网平台商、服务商,应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通信运营商在广东(省内各地市)的分支机构;联合申报 5G标杆的通信运营商应具有建设 5G 基础设施、提供 5G 在工业领域应用服务的能力,核心竞争优势明显;企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广东“网站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