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2022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产业链协同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
申报时间
09-01/09-30
支持方式
对产业链龙头企业开发集群应用、搭建集群平台、运营集群平台等费用给予扶持,单个集群最高按已投入金额的50%进行扶持,单个集群每年扶持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
每年入库集群试点不多于10个,通过每年复检的集群试点,可继续获得下一年度的扶持,政策有效期内单个集群试点扶持年限累计最高3年。
申报主体
试点牵头单位必须是在佛山市内依法设立满 1 年或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良好且年营收不低于 20 亿元的制造业企业,在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存在逾期未验收项目,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广东“网站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