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关于受理2021年度东莞市发明专利资助项目(第二批)申报的通知
申报时间
03-15/04-15
支持方式
1、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不超过2000元资助,获得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的,不给予资助;维持有效年限超10年(含10年)的,每件给予不超过3000元资助。
2、获美国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不超过1万元资助;获日本、欧盟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不超过5000元资助;获英国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不超过2000元资助;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它国家或地区(含港澳台)获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不超过1500元资助。同一技术方案最多资助2个境外国家或地区的专利授权。
上述资助实行最高资助额限制,具体如下:
(1)同一人同一年度两项资助数量分别不超过5件;
(2)对事业单位和规上工业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市新型研发机构等名单的企业,同一年度两项资助额分别最高不超过120万元、200万元;对其它企业同一年度两项资助合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申请人所获得的各级专利资助总额不高于其获得专利授权所缴纳官方规定费用的50%。
申报主体
发明专利资助需符合下列申请条件之一:
1、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2、本市户籍的居民;
3、非本市户籍居民的个人,至申请本项目资助时在本市工作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
4、本市全日制中小学和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注意:专利权(申请)人为两人或以上的专利,按第一专利权人申请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