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广州市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申报时间
03-16/04-15
支持方式
(一)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1)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申报期内数字服务(ITO)业务规模排名靠前、综合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给予100万元的支持。
(2)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以企业在申报期内实际发生的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汇金额(人民币)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给予不超过60万元的贴息支持。
获得第(1)项资金支持的,不重复获得第(2)项资金支持。
(二)技术服务出口业务。
对企业在申报期内取得收汇凭证的技术出口业务,以技术出口的收汇金额(人民币)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给予不超过75万元的贴息支持。
申报主体
申请企业应当在广州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