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利

预审合格率低于50%,这些企业被拟暂停专利预审服务资格!

2022-04-19 20:59:01  来源: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1

近日,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关于拟暂停部分备案主体专利预审服务资格的通告。中心对2021年度预审案件进行了统计,梳理出预审合格率低于50%的企业名单,最终确定4家备案主体拟暂停预审服务资格一年,期限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17日。

关于拟暂停部分备案主体专利预审服务资格的通告

按照《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规范专利预审申请行为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中心对2021年度预审案件进行了统计,梳理出预审合格率低于50%的企业名单,并于2022年1月13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企业和当地主管部门。通过意见收集、数据复核、现场沟通等环节,本中心最终确定拟暂停专利预审服务资格的备案主体名单如下:

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对上述4家备案主体拟暂停预审服务资格一年,期限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17日。

相关备案主体如有异议,可自通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574-87978973.

特此通告!

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2年3月18日

据《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规范专利预审申请行为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第八条 在专利申请的预审阶段,备案主体或其专利代理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对备案主体及其代理机构作出如下处罚,首次违反的,处以警告;再次违反的或半年内预审申请文件合格率不足30%的,暂停预审服务请求资格或预审申请代理服务资格三到六个月;累计违反三次及以上或一年内预审申请文件合格率不足50%的,停止预审服务请求资格或预审案件代理服务资格一年到三年:

(一)预审申请文件形式问题过多或多次修改之后仍不符合预审要求的;

(二)未针对预审补正通知书中指出的缺陷进行完全性修改,或主动修改之后未告知的;

(三)预审申请文件存在明显涉嫌抄袭、拼凑、简单变化现有技术的情形,即涉嫌低质量申请。低质量专利申请行为是指:

(1) 提交技术明显落后、实际应用性不强的专利申请;

(2)提交技术方案极其简单、难以达到技术效果的专利申请;

(3)提交技术方案使用复杂机构或系统解决简单问题、工作效率低下的专利申请;

(4)现有技术的简单拼凑的专利申请。

(5)多件申请之间仅涉及部分结构的简单变化,未解决实质性技术问题的。

(四)对于预审员提出的电话讨论或当面讨论等邀请,不予配合的;

(五)多次未按预审申请时限要求进行补正导致预审申请视为撤回的;

(六)针对同一主题批量编造预审申请文件;

(七)其他不符合宁波保护中心专利预审相关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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