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天河区2021年度重点人才项目申报公告

2022-04-19 10:59:35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3

项目名称

天河区2021年度重点人才项目申报公告

申报时间

04-07/06-06

支持方式

(一)天河英杰项目:

按照个人对经济发展贡献的100%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支持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创新创业人才项目:

1、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50万元资金支持。

2、创新创业精英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30万元资金支持。

3、创新创业新锐人才:给予每人累积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金支持。

(三)人才发展培育项目:

1、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的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20万元资金支持;入选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的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资金支持;获评广州市杰出专家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5万元资金支持。

2、在本区创新创业的海外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资金支持。

(四)新引进高端人才项目:

1、新引进的国际尖端人才:诺贝尔奖获得者给予1000万元安家费支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给予500万元安家费支持,其他国际尖端人才给予200万元安家费支持。安家费自获评之日起分2年发放,每年发放安家费总额的50%。

2、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安家费支持,入选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的,给予最高50万元安家费支持,获评广州市杰出专家的,给予最高20万元安家费支持。安家费自获评之日起分2年发放,每年发放安家费总额的50%。

3、新引进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端创新人才,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4、新引进的文化艺术、体育竞技人才,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资金支持;在本区设立市级以上工作室的,再给予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资金支持。

5、新引进的高技能人才,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资金支持;在本区设立市级以上工作室的,再给予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资金支持。

6、新引进的重点企业管理团队成员,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资金支持。

7、新引进的海外留学人员,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

(五)院士、博士后和博士工作站项目:

1、科研启动经费:经广东省科协、广州市科协批准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第一阶段评估或第二阶段评估,评估结果合格以上的,设站企业均可申报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支持;其中,通过第一阶段评估的企业,日后如果通过第二阶段评估,评估结果合格以上的,可以继续申报。两次合计最高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

2、新进站院士安家费:本区设站企业2021年度新进站的非广州市户籍院士,与设站企业签署了5年以上聘用协议且在院士工作站全职工作(海外人才引进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可以申报院士安家费(其中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给予500万元安家费,其他院士给予200万元安家费),安家费分2年发放。

申报主体

(一)天河英杰项目:

商事主体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管理在天河区范围内的龙头企业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或市级以上区域公司(分公司)负责人等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

(二)创新创业人才项目:

所在企业的商事主体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管理在本区范围内,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三)人才发展培育项目:

1、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申报人2020年12月31日以前已在商事主体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管理在本区范围内的企业工作至今,且目前所在企业属于本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工业、建筑业、文化等重点扶持产业领域。

2、在本区创新创业的海外人才:申报人创办的企业商事主体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管理在本区范围内,且属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工业、建筑业、文化等天河区重点扶持产业领域。企业成立时间3年以下(时间计算以2022年1月1日为限,即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9年1月1日以后),已获得1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且申报人拥有该企业股份不低于10%。

(四)新引进高端人才项目:

申报人为企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全职引进且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人事合同(海外人才引进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五)院士、博士后和博士工作站项目:

天河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工业、建筑业、文化业等重点扶持产业领域,且商事主体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管理在本区范围内的企业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