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高认定

2022年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补贴政策

2022-05-06 22:44:06  来源:国高认定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3

2022年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奖励补贴政策酷猫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啦,有意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企业快来看看吧。

1.对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2.对有效期满当年仍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项目化方式支持10万元。

3.完善企业培育机制,提升企业的成长性和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具有“四科”特征明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筑基”工程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强基”工程,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设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计划,通过项目立项,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企业技术迭代升级,单个项目支持经费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企业自筹经费应占项目总经费的50%以上。

4.对异地迁入我市的高企,待高企在江苏省重新认定通过后,按上述首次认定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5.建立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优先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软件和信息、智能电网等领域的企业入库。

申请注意事项:

1、对于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奖励兑现,企业无需申报,由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文件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市区按1:1的比例分担,江北新区企业奖励金额由江北新区全额负担。

2、对于项目化方式支持的政策条款,由企业根据当年项目申报通知自主申报,依据项目评价结果给予支持。其中对有效期满当年仍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支持经费由市区按1:1的比例分担,江北新区企业支持经费由江北新区全额负担。

3、对当年既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又通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企业,按就高原则不重复奖励。

4、符合市高新技术企业入库条件的企业每年应根据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5、奖励资金主要用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设立研发机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引进科技创新人才等。

6、对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违法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追回奖励资金。

好啦,有关2022年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酷猫小编就介绍到这里。掌握项目申报实时动态~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