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珠海市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12/08-22
支持方式
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申报主体
我市注册1年以上的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报高企认定的居民企业。
项目名称
珠海市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12/08-22
支持方式
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申报主体
我市注册1年以上的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报高企认定的居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