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关于发布《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2年度深圳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助计划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申报时间
05-27/06-30
支持方式
(一)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
事前资助项目,自2022年开始实施,实施期限为2年;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坪山区项目:
奖励补助,项目由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按照不低于1:1的出资比例与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联合资助:
1、高企认定项目,单个项目奖励金额30万元;
2、高企培育项目,单个项目奖励金额5万元。
(三)虚拟大学园项目:
事后补助。
1、实验室项目按照不超过申请单位近三年度实际支出费用的50%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转移转化项目按照不超过申请单位近三年度实际支出费用的50%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主体
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