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深圳市关于开展2022年贸易型总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
2022-06-01/2022-06-14
支持方式
对于符合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条件的贸易型总部企业,市商务局在资金申报评定中予以优先支持。
申报主体
在深圳市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除本市外,拥有2个以上(含本数)分支机构、并有一定比例的业务覆盖,实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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