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关于延长2023年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网上申报受理时限的通知
申报时间
06-15/07-05
支持方式
一、工业设计中心扶持项目:
1、对经认定的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按照不超过总投入的5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总投入包括用于购置实验设备、设计软件和数据库、实验材料,开展检测认证、委托开发、专家咨询、国际合作交流、人员培训等的费用。
2、对已获得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按照不超过核定总投入的50%给予支持,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和300万元。对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按照获得的最高等级的资助标准予以资助,不重复执行。
3、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且获得过工业设计领军企业资助的,按就高原则予以补差。
二、工业设计领军企业扶持项目:
对经认定的工业设计领军企业,按照不超过企业在工业设计软硬件建设方面总投入的5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软硬件建设总投入包括用于购置实验设备、设计软件和数据库等的费用。
三、知名工业设计奖奖励项目:
获得iF国际设计金奖、红点之星、红点至尊奖的,每项奖励50万元;获得国家级(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省级(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奖)金奖以上的,每项奖励10万元;获得iF和红点其它奖项(产品奖、传达设计奖、包装设计奖、概念设计奖)、IDEA奖、GMARK奖、国家级(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和省级(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奖)其他奖(银奖、铜奖)的,每项奖励5万元。
四、工业设计引领创新与转化应用扶持项目:
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项目总投入包括用于购置实验设备、设计软件和数据库、实验材料,开展检测认证、委托开发、专家咨询、国际合作交流和应用推广等的费用。
五、工业设计产业服务体系扶持项目:
1、工业设计创新服务支撑平台: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项目总投入包括用于购置设备、软件或服务,开展检测认证、委托开发、专家咨询、国际合作交流、人员培训、应用推广和场地租赁等的费用;
2、工业设计重大活动: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费用的5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实际投入包括用于场地租赁、搭建、设备(租赁)、宣传、嘉宾邀请、翻译、设计制作和资料印刷等的费用;
3、工业设计文化传播推广: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费用的5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实际投入包括用于策划设计、场地租赁、搭建、设备购置(租赁)、展品征集(不含展品购置费)、技术服务、宣传、嘉宾邀请、资料印刷和配套设施(仅限工业文化旅游、工业博物馆和产业展览馆)等的费用。
申报主体
一、工业设计中心扶持项目: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是制造业企业内设独立的工业设计部门,且设立时间在两年以上。
二、工业设计领军企业扶持项目: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具备开展工业设计研究试验的条件。
三、知名工业设计奖奖励项目: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在以上机构工作的设计师。
四、工业设计引领创新与转化应用扶持项目: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属于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领域。
五、工业设计产业服务体系扶持项目:
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项目实施地在深圳,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建设,2022年5月31日前建设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