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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意见

2022-07-08 21:34:38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根据前期征求意见情况,市场监管总局修订《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8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网站方式: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邮件方式: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发送至spcjsyjjlhbz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纸质方式:邮寄至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北京市西城区北露园1号,邮政编码100037)。请在信封上注明“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1.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反馈表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7月7日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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