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关于申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的通知
申报时间
7月20日-8月19日
支持方式
首次申请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给予10万元奖励,通过重新认定的,每次给予5万元奖励。在龙岗区外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后迁入的,须在龙岗区注册满1年后提出申请。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予重复奖励。
申报条件
1、2020年认定的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2019年认定未获得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的国高企业。
3、2019年、2020年认定后迁入龙岗区的国高企业须在龙岗区注册满一年。
申报流程
1、在i龙岗录入账户信息。为方便各单位申报,我局制作了《龙岗区国高认定扶持项目操作手册》(详见附件),请按照要求录入。
2、关注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官网(http://www.lg.gov.cn/bmzz/kjj/)通知公告发布的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项目”的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