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广州黄埔区开发区关于组织申报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办公场地补贴的通知
申报时间
08-23/08-29
支持方式
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办公场地补贴 (金融10条)。根据“金融10条”第九条第三款、《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的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在本区引导集聚区内租用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每月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给予场地补贴,补贴期限3年,每家机构最高补贴面积1000平方米。本次办公场地补贴期间为2019年7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且实际申请补贴月数满12个月。
申报主体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 (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注册或运营的从事金融活动以及与金融直接相关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