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质量认证和品牌建设奖励资金(市级)的通知
各获证单位:
按照《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质量认证和品牌建设奖励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2]29号)要求,给予2021年度申报并于2022年3月1日前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证书的单位一次性奖励,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生产加工基地位于城厢区行政区域,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农业农村部所属机构颁发的绿色食品认证证书、福建省农业农村厅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证书的生产单位。
二、奖励标准
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的,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三、申请及资金拨付
符合申报条件的获证单位,于2022年4月30日前向我局提出申报,同时提交《2022年度质量认证和品牌建设奖励资金(市级)申请表》(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认证认定证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需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经我局核实无误后,予以公示发放。
经办部门:莆田市城厢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林洪海
联系电话:05942822993
附件:2022年度质量认证和品牌建设奖励资金(市级)申请表
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3日
附件
2022年度质量认证和品牌建设奖励资金(市级)申请表
申请单位全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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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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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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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证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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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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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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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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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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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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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部门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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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4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