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
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荐采取敞口申报,全年开放,月度评价的方式,每月首日0:00-末日24:00为一个申报周期。如发生政策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以最新通知为准。
申报条件
1.应在北京市海淀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和北京市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附件2)。
经认定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3年,到期后进行复核。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需在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企业有重大变化的,需在3个月内通过培育平台填报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未在3个月内及时报告的,取消复核资格,或直接取消认定。
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如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认定,且至少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申报流程
一、自荐
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荐采取敞口申报,全年开放,月度评价的方式,每月首日0:00-末日24:00为一个申报周期。企业参照《实施细则》(附件1),按工商注册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并提交相关企业信息、上传对应佐证材料。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
二、评价
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海淀区科信局)负责组织我区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审核、公示和公告认定工作。
三、公示
对经评价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申报完成的次月通过中关村科学城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bjhd.gov.cn/qyfw)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海淀区科信局)对本区企业的申诉信息进行答疑。
四、公告
对公示无异议的中小企业,认定为“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次月25日前将公告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和统一发布。
联系电话:
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88499195、88499683、88499649(工作日9:00-11:30.14:00-17:00)如使用工信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中存在问题,请联系平台咨询电话:87901013
附件:
通知.关于组织开展海淀区2022年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征集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1.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doc
附件2.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doc
附件3.北京市海淀区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资料清单.rar
附件4.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企业端操作手册和常见问题解答.docx
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