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光明区2022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融入供应链体系奖励

2022-10-06 15:40:36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25

光明区2022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融入供应链体系奖励

申报时间: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5日

【政策依据】:《光明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

第六条:支持辖区中小微工业企业积极融入全国大型制造业企业供应链体系,对在政策有效期内新纳入全国制造业 200强企业供应链体系的中小微企业,按照其在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全国制造业200强企业增值税开票金额的2%予以奖励,单家企业最高50万元。

【补贴金额】: 采取事后资助方式。按照企业在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全国制造业200强企业增值税开票金额的2%予以奖励,单家企业最高50万元。

【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是在光明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主体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要求。

(三)申报主体应属于在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新纳入全国制造业200强企业供应链体系的工业企业。全国制造业200强企业为2021年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2021中国制造业500强榜单”前200强企业。

(四)申报主体守法经营,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不存在光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光明区2022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大型工业企业扩大采购奖励项目

申报时间: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5日

【政策依据】:

《光明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

第五条:对辖区2021年产值50亿元以上的大型工业企业,积极扩大对辖区中小微工业企业采购规模的,按照其 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采购金额较去年同期新增部分的2%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50万元。

【扶持方向】:

光明区2022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

【补贴金额】:

采取事后资助方式

按照企业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辖区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较去年同期新增部分的2%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50万元。

采购金额为企业在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价税合计金额。

【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是在光明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主体应在光明区纳统且2021年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含50亿元)。

(三)申报单位守法经营,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不存在光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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