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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软件产品评估、认定及证书延续指南

2022-10-16 09:12:17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24

重庆市软件产品评估、认定及证书延续指南

重庆市软件产品评估、认定及证书延续指南(图1)

重庆市软件产品由重庆市软件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为方便广大企业了解认定标准和评估条件,公司汇编了认定办法,证书样式和费用标准,供参考。

一、 评估依据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团体标准《软件产品评估标准》(T/ SIA 003—2019)

二、 评估条件

1. 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的有关技术和安全标准;

2. 软件产品开发生产单位所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应是本单位享有著作权或者经过著作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许可其生产的软件;

3. 软件产品的命名应符合要求。

三、 申报程序

1. 企业自愿申请:

登陆市软协网站下载《软件产品评估委托书》,按照要求填写后将电子档发送至市软协双软评估材料指定邮箱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并交纳评估费用。

2. 预审:

重庆市市软协每月1-15号受理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并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评估条件的软件产品,开具《软件产品评估受理通知书》。

3. 评估:

重庆市软协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

4. 公布:

每月30日前通过软件产品评估的名单在重庆市软协网站和双软评估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步公示。

5. 报备:

评估结果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6. 发证:

通过评估的企业到市软协领取《软件产品证书》。

四、 申报材料

1、 提交材料名称及要求

(1)国产软件产品应由该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企业申请评估;进口软件产品应由负责进口的企业申请评估;

(2)软件产品评估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2、软件产品评估委托书;

要求:纸质/电子评估委托书原件,需按表中要求盖章、签字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要求:纸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4、软件产品证明材料:申报企业软件产品自检报告或能证明该软件已完成的其他资料(销售合同以及发票)或具备资质的软件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要求:三种材料任选一种提交纸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软件产品在我国境内开发及申请单位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

要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或专利,纸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6、软件产品样品载体

要求:光盘、U盘等任何形式载体均,包含软件安装程序及操作手册或使用说明电子档,须标明产品全称、版本号、企业全称

7、软件产品著作权人授权在中国经营的证明材料

要求:纸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8、软件产品符合国家软件进口程序的材料

要求:纸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其中:国产软件产品提供材料1-4;进口软件产品提供材料1-3和5-7。

五、软件产品证书延续指南

1、延续依据

依据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团体标准《软件产品评估标准》(T/ SIA 003—2019),《软件产品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可以申请延续。有效期届满前的软件产品,企业可自愿申请延续办理,软件产品延续评估与首次评估流程相同。通过延续评估的软件产品,换发《软件产品证书》,证书编号保持不变,发证时间变更为延续评估的时间。未申请延续评估或未通过延续评估的软件产品,证书自动失效。

2、延续程序

登陆重庆市软协网站下载《软件产品证书延续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后,将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盖章材料,并交纳费用。

3、软件产品证书延续申报纸质材料

(1)软件产品证书延续申请表

要求:纸质申请表原件,需按表中要求(加盖企业公章)、签字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要求:纸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需延续的软件产品证书复印件

要求:纸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需延续的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证书

要求:纸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六、 软件产品评估收费标准

重庆市软件产品评估、认定及证书延续指南(图2)

普通会员单位会费1000元/年;

理事单位、监事单位会费2000元/年;

监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理事长单位会费3000元/年。

七、软件产品证书样式

重庆市软件产品评估、认定及证书延续指南(图3)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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