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项目申请条件、资助标准
一、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深光府规〔2020〕7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光科创〔2021〕5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光府规〔2022〕9号)。
二、支持对象、方向、方式和标准
(一)支持对象:智能产业提质发展扶持计划资金的支持对象,为从事人工智能、新型显示、新一代通信与网络、柔性电子、前沿技术等智能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二)支持方向和方式:支持上一自然年度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企业。此项目采用直接奖励方式。
(三)支持标准:对上一自然年度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资助;对上一自然年度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资助。
三、申请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资助时未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有关部门认定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之中。
(四)申请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五)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六)申请单位为上一自然年度新认定的国家级或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企业。
(七)申请单位已与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程项目招标人签订合同。
(八)申请单位需对申请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财政专项资金。
四、申请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10月17日(星期一)至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18:00时止(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纸质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材料)。
2.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10月17日(星期一)至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18:00时止(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纸质材料,成功提交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请。因疫情原因,暂不接受现场受理纸质材料,请通过邮寄方式进行提交)。
,专注政府扶持项目咨询十余载,是国内专业的中小企业综合服务运营商,如果您的企业想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府项目补贴申报、企业贯标、国内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相关项目申报,却遇到许多难关,不知道申报条件、不熟悉申报流程、不了解申报关键、不清楚能否通过等,请联系,这些困难由我们帮您解决。如果想要提高申报成功率,也请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