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

【政策汇编】创业扶持政策方面

2022-10-20 12:16:25  来源:创业补贴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26

【政策汇编】创业扶持政策方面

创业扶持政策方面

 

NO.1

自主创业社保补贴

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小微企业的,给予本人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政策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

申请材料:《灵活就业人员和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申请申报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办机构或申请人个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申请程序: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或单位,在申请期限内向区人社局提交书面申请,按程序审核无异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帐户。劳动者社会保险缴纳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由劳动者本人选择,既可向社会保险缴纳地人社部门申领,也可向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领。

申请期限:符合规定条件后半年内申请。

NO.2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

政策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

山西省人社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20〕2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7号)

申请材料: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证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真实性承诺书等材料。

申请程序: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或单位,在申请期限内向区人社局提交书面申请,按程序审核无异后,由区财政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

申请期限:符合规定条件后半年内申请。

NO.3

创业场地租赁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

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场地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年不超过2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政策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

山西省人社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20〕21号)

申请材料:个人身份证明、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证明、自主创业证明等材料。

申请程序: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或单位,在申请期限内向区人社局提交书面申请,按程序审核无异后,由区财政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个人帐户。

申请期限:符合规定条件后半年内申请。

NO.4

“归集简办”创业补贴

对2022年起应届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并带动1人以上就业,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且有纳税行为(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在税务部门有实际纳税额,或者按规定免税但有纳税申报记录)或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所办企业有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或者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且不存在欠缴行为),给予15000元的扶持政策(此政策暂定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 “归集简办”有关事项的通知

申请材料:创业补贴申请表(在省人社厅官网下载,申请人填报)、高校毕业证、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纳税情况证明(有实际纳税的提供相关记录,按规定免税的提供纳税申报记录)、社会保险缴费情况(不需要创业者提供,工作人员内部核验)、带动1人以上就业的证明(主要指能证明劳动者就业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或者社保缴费记录等)。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有其他高校毕业生担任股东的,同时提供其有关情况。

申请程序:人社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人社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15000元补贴拨付至申领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申请期限:此政策暂定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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