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2022年度消费帮扶专馆及专区申报条件、申报时间、申报材料
一、申报说明
(一)盐田区消费帮扶专馆,指主营消费帮扶重点产品的商业业态,专门销售帮扶产品的线上线下专馆。
(二)盐田区消费帮扶专区,指企业在经营一般商品的同时,在现有的商业业态中设立一种易于辨识的独立区域或单元主要用来销售消费帮扶重点产品,包括线上的电商平台,线下的商贸流通企业。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本申报指南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四)服务期限:申报主体服务试用期1年,试用合格后根据实际情况商定不超过3年服务期限。
(五)动态监管:每半年对专馆、专区进行考核。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盐田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一申报主体可以有多个商业业态,申报主体需根据商业业态实际情况申报盐田区消费帮扶专馆或专区。
(二)“盐田区消费帮扶专馆”的申报主体需承诺:一是2022年度帮扶产品的销售额不低于五百万元(以深圳市消费帮扶数据统计监测平台数据为准);二是2022年在我区纳入“一套表”统计;三是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诚信经营等相关内容。
(三)“盐田区消费帮扶专区”的申报主体需承诺:一是2022年度帮扶产品的销售额不低于五十万元(以深圳市消费帮扶数据统计监测平台数据为准);二是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诚信经营等相关内容。
三、申报材料
(一)《盐田区2022年度消费帮扶专馆或专区申请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消费帮扶专馆、专区项目策划书。
(六)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报主体将《盐田区2022年度消费帮扶专馆或专区申请书》和申报材料装订成册(胶装)(封面采用项目申请书的封面,按照申请书和申报材料所列材料顺序装订),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一式三份,加盖骑缝章,提交到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415、416办公室,同时需要携带原件供核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材料准备不齐全的;
(二)申请专馆或专区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信用黑名单、深圳信用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三)申请专馆或专区时企业、机构或单位法定代表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