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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产融合作模式奖励申报条件、补贴标准

2022-11-18 09:44:19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22

创新产融合作模式奖励申报条件、补贴标准

为推动工业互联网赋能企业智能化转型,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制造业企业,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制造业企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作,探索建立基于生产运营数据和供应链数据的企业征信机制和融资模式,降低制造业企业融资成本。现组织开展创新产融合作模式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宝安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内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

(二)企业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应在宝安区,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三)年度促成制造业企业融资超过10亿元;

(四)宝安区内的广东省或宝安区工业互联网资源池企业。

二、补贴标准

对促成制造业企业年度融资超过10亿元的区内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5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之一;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银行开户证明(区内企业开户行应在宝安区);

(四)《创新产融合作模式奖励申报表》;

(五)促成制造业企业年度融资超过10亿元的证明材料和证明材料涉及的主要合同;

(六)补充证明材料(如有可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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