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提名工作
【奖励】
30万
【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28日
申报条件
被提名专利奖的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利权人是组织的,专利权人应为被提名人,且专利权人应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它机构,其专利业务归口深圳市管理和统计;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应当与实施单位联合作为被提名人,专利权人应在本市常住或全职工作,或者是实施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实施单位应符合本项规定的组织类型条件。
(二)被提名项目为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且该专利权有效、稳定,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专利技术水平高,原创性强,对促进深圳市本领域的科技创新有突出的作用。
(四)该专利已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环境效益。
(五)专利文本质量较高。
(六)针对该专利的保护措施较完善。
(七)该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