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22年一季度制造业企业营收增量奖励项目申报,5月25日截止

一、申报对象
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且同比增长15%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以税务部门2022年5月12日反馈数据为准)。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资质。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有明确的企业章程,规范的生产、技术和财务管理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的制造业企业。
(二)企业规模。申报企业 2022 年度第一季度营业收入需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以税务部门核实情况为准)。
(三)营业收入增长。
1.申报企业2022年度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及以上(以税务部门提供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售总额数据为准,企业应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纳税申报)。
2.申报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0的,对同比增长速度无要求。
(四)守法经营。申报企业或项目不存在我市财政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
三、资助方式与标准
按申报企业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量的1‰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备注:企业获得市商务局支持外资企业拓展内销市场等同类型的以收入为奖励基础的项目资助后,对应年度的收入不得重复申报2022年一季度制造业企业营收增长奖励项目。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