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申报(时间、条件、奖励)
根据《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8—2020年)》(佛府办函〔2018〕765号)精神,佛山市对2021年12月31日前向税务部门办理2020年度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申报,且满足相关条件的2020年佛山市内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税务部门核定的企业研发费用数额按比例给予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并已建研发费用明细辅助账;
(二)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2021年12月31日前向税务部门办理2020年度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申报;
(三)若为规模以上企业,须纳入国家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范围,已按要求填报2020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若为规模以下企业,须在申报时提供企业研发项目清单。
(四)信用良好,无违法行为。
二、补助标准
对纳入统计范围且研发费用不少于1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数额给予一定比例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比例如下:
研发费用在10万元(含)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按支出额的1%比例给予补助。补助资金单位为万元,截取到小数点后四位。
三、截止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17:00;
(二)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17:00;
(三)企业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各区科技主管部门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
(四)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纸质申报材料及审核汇总表报送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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