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湛江市2023年度市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申报(时间、专题)

2022-11-26 17:04:43  来源:知识产权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25

湛江市2023年度市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申报(时间、专题)

为了全面加强市级知识产权促进工作,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湛江市开展2023年度省下达地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促进项目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 2022年11月25日18时,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二、申报专题

专题一:专利转化实施专项(含专利开放许可试点)项目

专题二: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

专题三: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项目

专题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项目

专题五:地理标志产品运营促进项目

湛江市2023年度市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申报(时间、专题)

三、申报条件及扶持标准

专题一:专利转化实施专项(含专利开放许可试点)项目

1、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金融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

(一)申报主体必须拥有知识产权运营、交易、金融等方面实践经验,近三年具有50个以上知识产权运营交易成功案例;对广东省专利转化与专利开放许可有深入研究,具有知识产权相关项目承接经验;具备推动专利技术适配区域产业发展转化实施的相关经验和条件。

(二)申报主体具有与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丰富的合作对接经验,拥有知识产权、金融、经济、法律等多学科人才,能够全周期、全方位、全流程服务专利开放许可的参与主体。

(三)申报主体应具备知识产权信息发布平台,具有开展专利开放许可信息推送与宣介的工具。

2、扶持标准

项目实施截止时间到2023年12月20日,本专项资金总额10万元,支持1个项目。

专题二: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

1、申报条件

(一)湛江市内登记注册企业联合省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牵头单位上一年度已经承担市局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项目且尚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申报。

(二)牵头单位已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以下简称各类创新中心),上述中心需经国家相关部委或省级厅局认定。

2、扶持标准

项目实施截止时间到2023年12月20日,本专项资金总额60万元,支持2个项目,每个项目30万元。

专题三: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项目

1、申报条件

(一)广东省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组织、社会团体、金融机构,成立1年以上。

(二)具备组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项目对接活动必需的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条件,设专门机构或者有专人负责管理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

(三)了解湛江本地企业、熟悉金融机构业务且申报单位在我市常设固定机构、人员、场所的优先支持。

2、扶持标准

项目实施截止时间到2023年12月20日,本专项资金总额10万元,支持1个项目。

专题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项目

1、申报条件

(一)我市已开展知识产权教育的各中小学校。

(二)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教学培训或组织活动的优质团队。

(三)具有丰富的类似项目承担经验优先考虑。

(四)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2、扶持标准

项目实施截止时间到2023年12月20日,本专项资金总额15万元,支持3个项目,每个项目5万元。

专题五:地理标志产品运营促进项目

1、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已开展地理标志申报工作,或已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并预计于年内正式申报。

2、扶持标准

项目实施截止时间到2023年12月20日,本专项资金总额20万元,支持1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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