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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2021年知识产权战略项目(第二批)验收时间、标准

2022-12-18 19:39:33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23

佛山市2021年知识产权战略项目(第二批)验收时间、标准

根据《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及标准化战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及相关项目合同要求,现对2021年知识产权战略项目(第二批)开展验收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委托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市高新协会)负责项目验收的具体工作事宜,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做好项目验收资料整理和提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请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承接2021年知识产权战略项目(第二批)已到期的项目承担单位于2022年12月28日前将验收电子材料提交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箱,待市高新协会对验收电子版材料审核无异议后,由市高新协会通知相关单位提交纸质材料。

二、验收材料

(一)佛山市知识产权战略项目验收书(附件3);

(二)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盖章);

(三)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1.项目执行情况。

2.项目执行中主要绩效亮点。

3.执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有关建议。

(四)审计报告或经费决算表(30万元以上须提交审计报告,30万元及以下需提交经费决算表,详见附件4、5);

(五)专项经费到账及支出的凭证,如:专项经费到账的银行回单及记账凭证,经费支出的银行回单、发票、相关凭证票据复印件等资料;

(六)相关成果及证明材料,其中包括知识产权、成果、论文、专著、资质、各类证书、许可证、活动照片及签到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七)项目变更审核材料(项目变更需提供);

(八)项目指标自评表(附件6);

(九)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和项目合同约定,项目承担单位认为需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佛山市2021年知识产权战略项目(第二批)验收时间、标准

三、验收标准

验收结果分为“通过验收”、“通过结题” 、“不通过验收”三种情况。

(一)“通过验收”:按照合同要求开展知识产权或标准化战略相关项目,完成80%以上项目任务并取得预期成果的,可通过验收。

(二)“通过结题”: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项目原定目标或任务无法完成,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按照结题处理。

1.因不可抗因素(主要指自然灾害)、现有水平和条件限制、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原由导致项目无法进行或没必要实施或难以完成合同任务目标而终止的,需提供相关的情况说明及证明;

2.项目承担单位已停止经营活动或遇到重大经营困难、兼并重组等导致项目终止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导致项目无法进行的说明、或重大经营困难时的经营情况材料(含财务报表等)、或兼并重组相关证明文件;

3.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无法进行的,需提供有关情况的说明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不通过验收”:

1.总体上完成合同任务及指标不到80%的;

2.验收材料中有造假行为,或项目承担单位无法提供有效材料证明验收指标完成情况的真实性;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合同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4.经费开支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不能提供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结合验收评审专家组意见认为项目执行情况不符合项目合同约定的;

6.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认为验收不通过的其他情况。

项目验收工作完成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项目责任科室应当及时将验收结果报驻局纪检监察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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