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是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为及时了解和共享 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工作进展,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分院定期编制碳达峰碳中和信息简报,包含政策法规、国内外标准化动态等板块。现精选部分内容持续推送给读者,方便各方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和推进工作。
本期目录
CONTENTS
点击标题 跳转文章
(未跳转的尚未发布 敬请期待)
01、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法规
(一)九部门印发《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
(二)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三)工信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四)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
(六)教育部印发《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02、国际标准化动态
(一)国际标准化组织氢能技术委员会(ISO/TC 197)召开第31次全体会议
(二)国际标准化组织水再利用技术委员会(ISO/TC 282)召开第10次全体会议
(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UNFCCC COP27发布《净零指南》
(四)ISO前瞻趋势报告:扩大能源转型
(五)IEA2022年《世界能源展望》:全球能源系统正在更清洁、更安全未来的历史转折点
(六)IEA报告:热泵是供暖行业节能降碳的主要技术路径
(七)舒印彪:IEC已开始建立碳中和标准体系
(八)欧盟《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系列解读之二:数字产品护照
(九)关于欧盟“碳关税”的最大误区——产品碳足迹和上游碳排放
03、国内标准化动态
(一)强制性能耗标准2022年推进情况
(二)强制性能效标准2022年推进情况
(三)《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国家标准解读
(四)《绿色产品评价通则》标准修订思路
(五)实施“北京节水百项标准工程” 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
(六)新版《加氢机》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并实施
(七)绿色低碳标准助力COP27“数字经济助力应对气候变化”主题边会
(八)绿色低碳领跑展再次走进义乌国际小商品(标准)博览会
04、深度观察
(一)建设双碳标准体系 实现双碳既定目标
(二)加快先进碳测量技术创新 有力支撑“双碳”战略
(三)发挥能效标准引领作用 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05、ESG专栏
国内外ESG标准化进展及思考
《绿色产品评价通则》标准修订思路
一、标准应用情况
绿色产品是符合消费者高品质要求的一大类中高端产品,绿色产品在拓展绿色消费市场、拉动经济绿色转型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要求,开展绿色产品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统一构建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子体系为牵引、以绿色产品的产业支撑标准子体系为辅助的绿色产品标准体系。
统一的绿色产品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是制定各领域、各行业、各类别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方法基础。《绿色产品评价通则》(GB/T 33761-2017)于2017年5月发布并实施,该标准明确了绿色产品的概念,统一了绿色产品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了绿色产品要同时满足标准设置的基本要求和资源、能源、环境、品质四大属性评价指标要求,该标准对各类别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制定工作发挥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以该标准为基础,19项具体产品类别的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制定完成并发布,16项具体产品类别的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制定推进中,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对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
二、标准修订的必要性
近期,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以及相关政策的提出,对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发展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强化绿色消费标准引领,完善绿色产品标准,建立绿色产品分类和评价标准,规范绿色产品标识。《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奢侈浪费得到有效遏制,绿色低碳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全面促进绿色用品消费,加强绿色低碳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积极推广绿色低碳产品。
三、标准修订重点内容
结合“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要求,以及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实施情况,2022年启动了《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和系列标准的修订工作。在标准中资源、能源、环境、品质四大属性评价指标基础上增加低碳属性指标,拟分别从用能产品和非用能产品两类产品角度分别提出指标设置要求,对于已有能效标准的用能产品,选取产品使用过程中基于能效限定值作为基准水平的减碳量指标;对于无能效标准的用能产品,根据产品和行业情况确定产品使用过程中的能效基准,并选取基于能效基准水平的减碳量指标;对于非用能产品,按照碳排放核算的相关标准计算产品生产过程的碳排放量,确定产品碳排放强度的低碳水平指标,或给出使用低碳原材料、工艺、技术、设备等方面的要求;鼓励提供产品减碳量报告、产品碳足迹报告等。此外,还需强化标准中评价指标的实用性、可操作性,持续提升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技术水平。通过修订工作进一步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指导性,以期对促进我国产品绿色化水平提升、产业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