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是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一环,并在高企等项目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可以说技术合同认定牵扯企业发展的方方面面!近日,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通知,2023年工业园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开始,通过的企业不仅能收获税收优惠,还有机会获得最高不超过100万的奖补!
一、相关定义
(一)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这项规定不仅适用于国内的技术合同,也适用于涉外技术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解读——第一期
(二)技术合同相关金额
1、技术合同成交额:是当事人之间所签订技术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总金额。
2、技术交易额:是指从技术合同成交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金额。
3、实际成交额: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合同财务实际到账的技术交易金额。
二、支持政策
(一) 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1、免征增值税(适用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的卖方,即输出方)
纳税人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2、减免企业所得税(适用于技术转让合同的卖方,即输出方)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适用于技术开发合同的买方,即吸纳方)
委托开发——委托方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合作开发——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二) 江苏省-技术转移奖补政策
1、输出方奖补(适用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的卖方,即输出方)
由省技术转移奖补资金按技术转移输出方奖补标准予以奖补,标准如下:
(1)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1000万-1亿元,最高奖补比例0.6‰,上限4万元;
(2)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1亿-10亿元,最高奖补比例0.4‰,上限15万元;
(3)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10亿-60亿元,最高奖补比例0.15‰,上限30万元;
(4)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超过60亿元,直接补助50万元。
说明:
①对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给予奖补,以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系统审核通过的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为准。
②技术输出在省内的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按150%的比例计入奖补额度。
2、吸纳方奖补(适用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的买方,即吸纳方)
通过揭榜挂帅机制促成的技术交易,以及吸纳长三角等外省、技术交易额超百万元的优秀成果。江苏省境内注册的企业通过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成果拍卖季”、“创新挑战季”需求张榜实现技术交易,以及吸纳外省的优秀成果。
说明:
省技术转移奖补资金按技术合同成交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关联技术交易除外,单个企业每年奖补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具体兑现程序详见原文
三、登记流程
(一)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平台
1、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全程均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平台”中办理,相关资料均以电子形式上传至平台。合同认定后,企业可在该平台上自助打印认定清单。
2、平台登录网址为http://www.jstec.com.cn/。推荐使用360(极速模式)、火狐、谷歌等浏览器。
3、企业提交合同,江苏政务服务网请使用【法人注册】并登录。
(二)认定登记受理时间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常年申报、常年受理。但是需要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合同的认定登记。合同中需要注明明确的有效期(明确到“日”)。建议办理登记时距离合同结束时间至少一个月。
(三)管理原则及相关登记机构
技术合同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由卖方在其所在地办理认定登记。工业园区企业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涉及到的相关登记机构如下:
1、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园区内技术合同相关业务的咨询答疑、技术合同的初审及登记。
2、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
负责全省军工、涉外(技术进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四)详细流程步骤
1、账户注册:企业在平台上注册账户,填写信息,待企服中心审核。(详见附件《注册指南》)
2、合同录入:企业填写填合同信息,合同文本全彩色扫描上传至平台,待企服中心审核。审核状态分为“驳回”和“已登记”两种。
特别提醒:
(1)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平台功能重大调整,原【业务申请】端口已关闭,调整为《登记证明》。(合同处于【已登记】状态三个工作日后,选择具体合同,点击【登记证明】按钮,在线生成《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申请路径:【合同管理】——【登记证明】(详见附件《操作指南》)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需及时上传资金到账发票、佣金支付发票(扫描件)。(详见附件《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