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市各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各区资助标准
南山区
资助标准
高成长性国高支持:最高100万元
条件
1. 上一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 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3.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
福田区
资助标准
认定:首次或再次10万元
迁入:5万元
入库:1-5万元
条件
1. 支持福田区存量企业,新认定及重新认定
2. 迁入支持,满足纳统+国高有效期内
3. 入库69-70分5万,67-69分3万,65-67分1万
龙岗区
资助标准
首次或再次认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条件
1. 已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宝安区
资助标准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奖励30万元
条件
1. 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20%
2.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
3. 连续在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内
龙华区
资助标准
首次认定30万元
再次认定10万元
条件
1. 已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在认定证书有效期内未获得过龙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2. 截至企业申报时,认定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罗湖区
资助标准
认定:不超20万元
引进:30万+租金100元/m2/月*3年+装修800元/m
条件
1. 上年度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 按企业上一年度综合贡献情况给予分档奖励,纳税50万以下10万,以上20万,最高不超20万。
光明区
资助标准
首次或再次认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条件
上年度通进回家高新撒术企业认定(含复审认定)的企业
坪山区
资助标准
首次或再次30万
高企培育入库5万元
条件
1. 新迁入、首次认定或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企业;
2.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企业
盐田区
资助标准
认定:首次30万元,非首次20万元
迁入:10万元
条件
1. 上一年度在盐田区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 迁入奖励企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企业已将注册地迁入盐田区。企业承诺将在盐田区申报下一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大鹏区
资助标准
新认定、迁入最高35万元
再次认定最高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