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区块链企业或机构物业支持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已经区科技创新局备案认定。
2.申请单位须承诺自取得资金支持后3年内不将注册及办公地址迁离龙华区、不改变在龙华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
3.申请单位实际租赁并实际使用,不存在任何形式转租行为,申请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填报实际租用办公用房承诺书。
二、奖励内容
在龙华区无自有用地及用房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租用区属产业用房且自用的,租金优惠标准按相关政策执行,尚未制定租金优惠标准的,自入驻之日起连续三年按租金总额的 50%给予支持,每年最高 100 万;租用其他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每平方米经济贡献达 2000 元的,自入驻之日起连续三年按租金总额的 50%给予支持,每年最高 100万。
注释:“经济贡献”是指与申请房租期间同一会计年度(税款缴纳时间)的纳税总额(含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税额调库及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