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2023年第1批大鹏新区头部企业核心分支和重大产业项目

2023-02-09 10:29:42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22

2023年第1批大鹏新区头部企业核心分支和重大产业项目

一、支持数量、方式、类别及标准

(一)支持数量

同一主体的同一项目或事项,同时满足本措施及大鹏新区其他同类政策资助条件时,从高执行,不得重复申请资助;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根据新区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以及申报情况,对奖励金额和拨付进度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二)支持方式

1.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方式;

2.原则上一次性下达或结合支持资金年度预算分年度拨付(原则上不超过4年);

3.资助申请时间不早于企业或项目落户新区且纳统或纳税关系转入新区之日。

(三)资助标准

《深圳市大鹏新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的若干措施(试行)》第三条大力支持头部企业核心分支和重大产业项目落户。

1.对上年度由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企业联合会与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500强”的企业(商业银行专营机构除外),在辖区设立华南区及以上区域总部或功能总部且纳入大鹏新区统计核算的年度产值(营收)规模达30亿元以上或形成年度地方财力4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落户奖励。

2.对上年度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与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服务业500强(商业银行专营机构除外)”“中国制造业500强”、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民营500强”的总部企业以及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在辖区设立华南区及以上区域总部或功能总部,或将总部迁入辖区的境内主板上市企业,落户后纳入大鹏新区统计核算的年度产值(营收)规模达10亿元以上的或形成年度地方财力2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落户奖励。

3.对新引进符合大鹏新区产业导向,且落户后年产值(营收)(以统计核算数据为准)或地方财力贡献达到一定数额的重大项目或企业,按以下标准分别给予落户奖励:

(1)年产值(营收)10亿元至30亿元或形成年度地方财力1500万元(含)以上的,最高奖励750万元;

(2)年产值(营收)30亿元(含)至50亿元或形成年度地方财力2400万元(含)以上的,最高奖励1200万元;

(3)年产值(营收)50亿元(含)以上或形成年度地方财力3000万元(含)以上的,最高奖励1500万元。

4.对新引进的入选科技部火炬中心最新年度中国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且纳入大鹏新区统计库年度产值(营收)10亿元及以上的独角兽企业或超级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和2000万元的落户奖励。

同一企业符合上述多项资助条款的,按最高级别进行资助,不重复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2020年1月1日后,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大鹏新区;

(二)符合大鹏新区产业导向,申请资助时注册地址由外地变更至大鹏新区或在大鹏新区新设不超过5年;

(三)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严重不良记录;

(四)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五)符合头部企业核心分支和重大产业项目资助标准;

(六)享受落户奖励的企业,自企业或项目落户新区且纳统或纳税关系转入新区之日算起,5年(含)内统计核算关系及税务关系不得迁出新区,头部企业、重大产业或其它政策另有更高年限要求的,顺延其约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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