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区块链企业平台奖励(最高500万)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已经区科技创新局备案认定,区块链专业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除外。
2.申请单位须承诺自取得资金支持后3年内不将注册及办公地址迁离龙华区、不改变在龙华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
二、奖励内容
1.新获批省级以上认定的具有检测、存储等功能的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且取得相应资质的,给予 100 万奖励。
2.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区块链技术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除享受区其他政策扶持外,再分别给予 500 万、300 万、150 万奖励。
3.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区块链专业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除享受区其他政策扶持外,再分别给予 120 万、60 万、30 万的奖励,且对上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中,新引进 5 家以上经认定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按每引进 1 家给予 5 万奖励,每家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年最高支持 150 万。(“新引进 5 家以上经认定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指在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后引进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且在引进后获区科技创新局备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