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淮北高新区2022年度促进工业企业扩规模上台阶奖励资金

2023-02-09 19:28:35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0

关于组织申报淮北高新区2022年度促进工业企业扩规模上台阶奖励资金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扩规模上台阶奖励办法》的通知(淮管〔2022〕22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高新区2022年度促进工业企业扩规模上台阶奖励资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业上规模奖励

(一)奖励对象:

在淮北高新区注册并依法统计、纳税的工业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当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其中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一次性增加2万元奖励;对当年新入库的“小升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6万元奖励。对当年新入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小升规企业),一次性给予企业负责人1万元奖励。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申请单位请于2023年2月28日下班前向高新区经发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报告两份。

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奖励

(一)奖励对象:

在淮北高新区内注册并依法统计、纳税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

(二)奖励标准:

1.存量规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奖励

对年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含)以上的企业,其年营业收入增幅达到5%、10%、15%及以上且当年实缴税收6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每人一次性12万元、15万元、20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含)-100亿元的企业,其年营业收入增幅达到10%、20%、25%及以上且当年实缴税收3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每人一次性10万元、12万元、15万元奖励。

对年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含)-50亿元的企业,其年营业收入增幅达到15%、20%、30%及以上且当年实缴税收1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每人一次性6万元、8万元、10万元奖励。

对年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含)-20亿元的企业,其年营业收入增幅达到20%、30%、50%及以上且当年实缴税收5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每人一次性3万元、6万元、8万元奖励。

对年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含)-10亿元的企业,其年营业收入增幅达到30%、50%、80%及以上且当年实缴税收3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每人一次性2万元、3万元、6万元奖励。

对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含)-5亿元的企业,其年营业收入增幅达到50%、80%、100%及以上且当年实缴税收1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每人一次性1万元、2万元、3万元奖励。

2.新增规模企业(含小升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奖励

对年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含)以上且当年实缴税收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每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年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含)-20亿元且当年实缴税收5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每人一次性奖励8万元。

对年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含)-10亿元且当年实缴税收3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每人一次性奖励6万元。

对年营业收入达到3亿元(含)-5亿元且当年实缴税收2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每人一次性奖励3万元。

对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含)-3亿元且当年实缴税收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年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含)以上的企业,奖励人数不超过10人;年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含)-100亿元的企业,奖励人数不超过9人;年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含)-50亿元的企业,奖励人数不超过8人;年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含)-20亿元的企业,奖励人数不超过7人;年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含)-10亿元的企业,奖励人数不超过6人;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含)-5亿元的企业,奖励人数不超过5人。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申请单位请于2023年2月28日下班前向高新区经发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报告、2022年纳税平台营业收入证明及完税证明、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银行账户、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诚信承诺书各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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