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重庆市涪陵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物流板块奖补资金申报通知
2023年1月4日,重庆市涪陵区物流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申报2022年度涪陵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物流板块奖补资金的通知》(涪物流办发〔2023〕1号),为方便企业查阅,重庆公司项目申报部汇编信息如下,供参考。
政策依据:
1、《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1〕45号)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注册地位于涪陵区的物流企业,在2022年未被行政处罚,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近三年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等行为。
二、申报范围及标准
企业申请奖补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奖补标准及申报要求详见附件:《涪陵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物流板块实施细则(试行)》。
三、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于2023年2月8日(星期三)17:00前,将申报资料纸质件一式两份,送至重庆市涪陵区物流办公室产业发展科。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6号
附件、支持标准及申报要求
(一)支持物流企业升规和聚集发展
1.支持方向和标准
(1)首次纳入统计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规上物流企业(即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2)规上物流企业年营业额达到0.5亿元、1亿元、5亿元以上的;且当年增速达到20%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4万元、6万元。
(3)年度工业产值5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设立独立法人的物流企业,对分离后首次纳入规上统计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比照其年度地方财政贡献增量部分(含生产、销售和服务环节),按照第一年70%、第二年60%、第三年起50%的比例给予五年补助。
(4)对新注册成立的物流公司以及新设立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权益类交易平台、供应链服务、区域性结算中心,比照其年度地方财政贡献,按照第一年70%、第二年60%、第三年起50%的比例给予五年补助。
(二)支持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
1.支持方向和标准
对物流企业当年投入200万元(含)以上且软件投入占总投入10%以上的物流信息平台或信息系统项目,按实际投资额2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支持物流企业品牌培育
1.支持方向和标准
(1)对新评定的国家5A级、4A级、3A级的物流企业和五星、四星、三星冷链服务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2)对创建的国家级、市级物流示范园区或示范工程,分别给予创建单位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四)支持物流企业新增运力
1.支持方向和标准
(1)鼓励水运物流企业新增船舶运力,支持外挂船舶回迁落籍,对每新购建并登记在涪或转回涪陵登记注册并经营的5000载重吨以上标准化船舶(船龄在10年以内),按每载重吨给予20元的一次性补贴。
(2)鼓励陆上运输企业新增货运车辆,对规上物流企业,每新购并登记在涪或转回涪陵登记注册的核定10吨以上(含10吨)的车辆(车龄在2年以内),总载重吨在2000吨以下时,按每载重吨给予100元的补助;总载重吨达到2000吨不足3000吨时,超出2000吨部分按每载重吨给予200元的补助;总载重吨达到3000吨不足4000吨时,超出3000吨部分按每载重吨给予250元的补助;总载重吨达到4000吨及以上时,超出4000吨部分按每载重吨给予300元的补助。
(五)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辅枢纽建设
1.支持方向和标准
对经渝怀铁路涪陵西站发出的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班列,平台运营企业年度发送箱量在300标箱以下时(40英尺大柜按2个标箱计,下同),按300元/箱给予补助;年度发送箱量达到300标箱不足600标箱时,超出300标箱部分按500元/箱给予补助;年度发送箱量达到600标箱不足1200标箱时,超出600标箱部分按800元/箱给予补助;年度发送箱量达到1200标箱时,超出1200标箱部分按1000元/箱给予补助。
(六)支持保税物流发展
1、对入驻涪陵综保区开展保税物流的企业,由涪陵综保区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制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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