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京市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3〕7号)、《南京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及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企业研发机构开放创新,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企业类研发机构绩效考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在经开区依托企业建设的已验收正式运行的装备制造、现代农业领域,省级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由省科技厅、市发改委提供,详见附件1)。
二、有关事项
1. 同时建有科技、发改部门的企业研发机构,以科技部门研发机构申报。每家企业只能以一类研发机构申报。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不纳入绩效考评评优范围。
2. 参加绩效考评企业研发机构先在“宁企通”平台激活企业账户并登陆,再填报《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评估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并上传相应附件材料,可实时查询申报进度;企业管理员仍旧登陆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经各经科技人才局审核后,打印装订。
注意事项:市级主管部门为科技部门的企业需全部参加绩效考评,未参加绩效考评按照绩效不合格上报省科技厅;企业填报时需选相应的主管部门,同时建有科技、发改的研发机构,主管部门科技局。
三、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登陆“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按照要求填写《研发机构信息表》。
纸质材料:经审核后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请勿用塑料夹或文件夹等外包装),另附《研发机构信息表》盖章版(附件3)和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各一份(不装订),报送至兴智路10号高新园大楼三楼308室。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3年3月3日下午17:00;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
区级联系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