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聚龙工匠人才”荐才激励申请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须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均在坪山区,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请单位应已建立较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且社保满 3 个月的人员不少于 20 人(其中社保满 1 年的高级工不少于 2 人)。
(三)申请单位已建立内部荐才奖励制度。
(四)申请单位被推荐人已获得企业内部荐才奖励,且其引进的技能人才已享受“聚龙工匠人才”引进激励补贴。
(五)被推荐人在申请单位依法依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和正常缴纳社保。
(六)被推荐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
二、申请时间
全年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