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高新技术企业人才落户政策
石景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对于人才落户的独立政策支持暂无,仅享受北京市统一的积分落户规则:
在近三年获得股权类现金融资达到一定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 10%的申请人,可依据统一确定的条件和标准积分。最高加6分。
拓展阅读:石景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资金奖励政策,依据《石景山区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创新发展支持办法》:
第七条 着力培育创新型企业主体
(一)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清单,对入选清单企业提供政策培训和精准辅导服务,引导其快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新迁入的给予30万元奖励,非首次认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
(三)鼓励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对首次成为规模企业且税收实现增长的,给予50万元奖励。